發布日期:2021-06-02
?房屋鑒定程序中房屋危險性鑒定應依次按下列程序進行:
1、受理委托:根據委托人要求,確定房屋危險性鑒定內容和范圍;
2、初始調查:收集調查和分析房屋原始資料,并進行現場查勘;
3、檢測驗算:對房屋現狀進行現場檢測,必要時,采用儀器測試和結構驗算;
4、鑒定評級:對調查、查勘、檢測、驗算的數據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綜合評定,確定其危險等級;
5、處理建議:對被鑒定的房屋,應提出原則性的處理建議;
6、出具報告:報告式樣應符合政府的規定。
房屋鑒定的評定方法綜合評定應按三層次進行
第一層次應為構件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危險構件( Td ) 和非危險構件( Fd ) 兩類。
第二層次應為房屋組成部分(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圍護結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 、c 、d 四等級。
第三層次應為房屋危險性鑒定,其等級評定應分為A、B、C 、D 四等級。
D級危房的房屋鑒定評定方法
1、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
2、在結構、裝修、設備部分中有少數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其余符合嚴重損壞的標準。
3、其他結構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方法:
4、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可評為完好房。
5、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好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好程度符合完好標準的,可評為基本完好房。
6、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基本完好標準的,可評為一般損壞房。
7、結構、裝修、設備部分各項完損程度符合嚴重損壞標準,或者有少量項目完損程度符合一般損壞標準的,可評為嚴重損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