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9-10-08
房屋安全鑒定合同
甲方:xxxxxxxxxxxx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乙方:廣東省機電建筑設計研究院東莞設計部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鑒定工程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房屋鑒定工程概況
(一)房屋名稱:xxxxxxxxxxxx電子(東莞)有限公司
(二)房屋地址: 東莞市茶山鎮橫江區
(三)房屋鑒定原因:房屋現狀安全鑒定
二、房屋鑒定工程范圍
(一)甲方工作內容:
1、向乙方提交《鑒定委托書》及以下資料(已提交的打“√”,未能提供的請在【 】打×):
(1)房屋設計資料【×】;
(2)地質勘察資料【×】;
(3)施工技術檔案【×】;
(4)因檢測鑒定需要提供的其它相關資料【×】。
2、對所提供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及時限負責;
3、提供鑒定現場的水源、電源及鑒定所需的工作面并提供登高的梯子或腳手架;
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國家有關標準進行檢測鑒定。
(二)乙方工作內容:
1、調查摸清房屋的歷史和現狀等;
2、現場查勘、測繪,記錄各種數據和狀況;
3、檢測、驗算,整理技術資料;
4、全面分析,論證定性,作出綜合判斷;
5、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
6、負責組成聯合體的檢測、測量單位具有在莞從業資格、按有關的法律,法規及規范和技術標準進行工作;
7、對鑒定報告中提出需加固補強的,提供合理化建議。
三、合同工期
(1)本合同簽訂、乙方收到定金后2個工作日內,乙方必須進行現場查勘(指乙方工作內容的第1、2條);
(2)乙方在現場查勘之日起,于15個工作日內出具鑒定報告。
四、質量標準
1、房屋安全鑒定主要依據建設部頒布的《房屋完損等級評定標準》、國家行業標準《危險房屋鑒定標準》、國家標準《民用建筑可靠性鑒定標準》、《工業廠房可靠性鑒定標準》及相關的國家、地方專業技術標準、
規范和規程,以及建設部《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
2、該項目為不備案類型檢測鑒定,如需備案或增加檢測項目,增加檢測的費用另行計收。
五、 收費標準、鑒定面積、合同價款
(一)房屋安全鑒定費用:每棟建筑xxxxxxxx.00元(人民幣)計收。
(二)鑒定數量:1棟。
(三)鑒定費用總金額:¥:xxxxxx.00元(人民幣)
(大寫):xxxxxxxx元整(含稅)
六、付款方式
(一)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后2天內,甲方須付鑒定總費用的30% 給乙方作為定金。
(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房屋安全鑒定報告書》前,甲方付清剩余鑒定費用。
(三)若需要開具發票由乙方先行出具收據收款,支付合同尾款時,乙方一次性提供全額普通稅務發票。
七、雙方責任
(一)甲方
1、未能按合同支付費用時,鑒定工期相應順延。
2、未能提交乙方列明的相關資料時,乙方順延提交鑒定報告的時間。
(二)乙方
1、乙方應按時進場查勘,及時交付鑒定報告。
2、負責鑒定報告的質量,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有關事宜
(一)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雙方協商不成,經雙方同意,可向市建設局申請調解。
(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
(三)本合同中的守約方因追究違約方違約責任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違約方承擔(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擔保費、受理費等)。
(四)雙方的協商補充條款、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均具效力。
(五)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即時生效。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七)甲、乙雙方確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通訊地址:
東莞市茶山鎮橫江區,指定陳德浪為甲方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xxxxxxxxx;乙方通訊地址:東莞市南城區旺南世貿大廈3棟1808室,指定楊孝為乙方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13649899929;項目聯系人負責本項目進行過程中的協調工作,以使本項目順利進行。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約定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東莞分會)仲裁解決。
九、 合同生效